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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辯證法觀中美貿易戰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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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證法,是宇宙一大法規,就是指「對立統一」之規律。了解對立統一之規律,我們就能了解和預知一切事物的發展軌跡。

「對立統一」包括以下三重規律:


一、 事物自己本身的矛盾:

這是一切事物之「內部本身矛盾」。這說出世上任何事物,自己本身具有很多方面,即是同一事物本身具分裂性的表現。這些互相反對著的方面,常發生矛盾,這叫做「事物自己本身的矛盾」。

任何事物的變化、發展,都是事物自己本身這些對立方面的鬥爭的結果。故知「對立統一規律」是一個普遍的事物發展規律。換言之,任何事物都不是簡單的、都包含著自己的矛盾,都包含著自己本身的各個對立方面在內。

若認為事物自己本可以成為單純地、只有一個面的存在物,那僅是形而上學的一個看法。然而,形而上學的看法,基本上是不合世間事實的。又或者可說, 認為事物自己本可以為單純地存在著,這都只可能是形而上學的看法,都是不完全合乎事實的形而上的看法!


二、 對立的互相依賴:

既然毫無矛盾的事物,在世界上是不可能存在的,那麼存在中對立的兩方面,就不僅是互相矛盾的,而且更加是密切地聯繫在一起,成為「統一在事物內部的不可分的」兩面。

既然統一在事物內部都必具不可分的兩面,若缺了一方,對方也不能成立,這叫做「對立的互相依賴」規律。這又名為「對立的同一性,即所謂「相反相成」。


三、 對立的統一:

對立的統一,是辯證法中的一個普遍的規律。就因為任何事物都是對立的統一、都具有自己的內部的矛盾,因此每一事物經常都會有內部衝突和鬥爭。其對立的鬥爭,一般不是愈演愈減弱,而是愈演愈暴露,直到矛盾得到最終解決為止。

佔優勢力全勝,腐朽勢力死亡,就叫做「解決了矛盾」。這時,事物就要發生根本的變化,就要向前發展:「由較低的質,進到更高的質」。相反的,若矛盾仍然存在著,則還要繼續暴露,則對立的鬥爭仍然要尖銳化起來,不到剋服矛盾便不會終止。

總的來說,不了解對立統一的規律,就不可能了解事物的發展。若能掌握此對立統一的規律,在今天,自然可以了解中美貿易戰之發展,並能安然接受中美貿易戰將仍然會尖銳化起來。不到剋服「世界大國關係」這個自己本身的矛盾,中美貿易戰、乃至國際之紛爭,始終都不會終止。



覺慧合十

識於2020年元旦夜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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